香港国际财富管理协会培训考试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
为规范香港国际财富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IWMA”)培训项目的考试管理,保障培训质量与认证权威性,根据《IWMA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章程”)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IWMA主办或授权主办的各类培训项目(包括线上课程、线下研修班、认证培训等)的考试环节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考试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以检验学员对专业知识、行业标准及实务技能的掌握程度为核心目标,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四条 考试管理机构
考试委员会:由IWMA秘书处牵头,联合协会专家委员会、研究院及行业专家组成,负责制定考试大纲、命题及监督考试流程。
执行机构:秘书处教育培训部为考试具体执行部门,负责考试通知发布、报名审核、考场组织、成绩记录及证书发放等事务。
第三章 考试类型与形式
第五条 考试类型与形式
所有培训项目采用线上闭卷考试形式,通过IWMA授权的学习平台进行考试,支持远程监考。
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流程
第六条 报名资格(基本条件)
完成对应培训项目的全部课程学习(线上课程需达到规定学时,线下课程需完成签到及课堂考核)。
第七条 报名流程
信息提交:学员通过IWMA官网或培训平台填写《考试报名申请表》
缴费确认:材料提交后,学员缴纳考试费(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制定)后完成报名。
第五章 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
第八条 考试内容
考试内容根据培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,包括专业知识、实务标准、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。
第九条 评分标准
考试结果分为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两类,学员可通过IWMA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。
第六章 证书管理
第十条 证书颁发
考试合格者,由IWMA颁发相应的资格认证证书,证书信息录入协会资料库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一条 解释权
本办法的解释权归IWMA理事会所有。
第十二条 生效日期
本办法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,由IWMA秘书处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地址:香港特别行政区中西区
上环干诺道西88号粤财大厦23楼
电话:00852-6229 3266
邮箱:leo@iwma.org.hk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
创锦1号B座108
电话:86-18688781250
邮箱:hansenlau@iwma.org.hk